长春境外投资备案的申请流程大致如下:
1. 准备申请资料:
- 境外投资备案表;
- 企业营业执照;
- 境内企业资信证明(证明内容为存款证明,证明书上余额需要大于投资额);
- 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的相关章程(合同、协议);
- 公司相关的董事股东会决议或者出资决议;
- 境内企业最新的审计报告;
-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尽职调查、可行性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估、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等);
- 并购类的对外投资需要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 公司股权架构。
2. 发改委立项备案:企业需要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提交立项申请,包含《境外投资备案表》以及其他必要的文件资料,如请示文件、真实性承诺书等。发改委根据相关规定对企业境外投资项目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准或备案,并出具《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3. 商务部审批或备案:企业向商务部提交申请,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基本信息、投资计划、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财务报表等材料。商务部审核通过后,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企业需在收到证书2年内开展境外投资。
4. 外汇管理局备案:根据投资金额的不同,企业可能需要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报,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获取《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对于投资金额超过一定标准(通常为500万美元)的投资项目,还需要提供投资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充足性的证明。
需注意,办理时限方面,核准类一般为20个工作日,备案类为7个工作日。另外,不同时间段,因法规政策的变化,上述流程可能会有微调,企业应关注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行政指导。
如果投资主体不属于同一行政区域,负责备案或者审批的商务部门或者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或者审批结果告知其他投资者所在地的商务主管部门。
同时,境外投资应在项目实施前取得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项目实施前是指投资主体或其控制的境外企业为项目投入资产、权益(已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核准、备案的项目前期费用除外)或提供融资、担保之前。
境外投资还需符合一定要求,例如投资主体成立最好满一年以上;投资主体财务状况良好,近一年内不得出现重大亏损;投资额不得高于投资主体本身资产额;境外投资不得涉及敏感地区和敏感行业(如房地产、金融等);股东和资金来源必须真实合法等。
如果是两家以上企业共同进行境外投资的,应当由相对大股东在征得其他投资者书面同意后进行备案或者申请审批。如各方持股比例相等,应当经协商后,由一方备案或者申请审批。
建议在实际操作前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和要求,如有需要股票实盘配资app,也可以咨询专业的服务机构或相关政府部门,以确保备案顺利进行。